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 ||
職 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召集人兼獨立董事 | 朱威任 | 主要學歷: |
獨立董事 | 陳忠仁 | 主要學歷: |
獨立董事 | 陳俊忠 | 主要學歷: |
委員 | 柯承恩 |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名譽教授 |
委員 | 曾智揚 | 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 |
薪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五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本委員會成員有獨立董事三人參與,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委員會每年召開二次,召集時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委員會成員。
一、113 年度薪酬委員會開會2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召集人 | 朱威任 | 2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委員 | 陳忠仁 | 2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委員 | 陳俊忠 | 2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委員 | 柯承恩 | 2 | 0 | 100 | |
委員 | 曾智揚 | 1 | 0 | 100 | 於113/07/05上任 |
二、 職權範圍: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三、 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113年第1次 | 1. 通過修訂「工作規則」 | 委員會全體成員 | 提董事會由全體 |
113年第2次 | 1. 通過修訂「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 委員會全體成員 | 提董事會由全體 |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 ||
職 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召集人兼獨立董事 | 朱威任 | 主要學歷: |
獨立董事 | 陳忠仁 | 主要學歷: |
獨立董事 | 陳俊忠 | 主要學歷: |
獨立董事 | 張敬人 | 主要學歷: |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召開會議,於其職權範圍內,得邀請管理階層、內部稽核人員、公司聘任之會計師或其他人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資訊。
審委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 營業報告書以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十二、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成員組成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09/06/16設立,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113年共召開5次審委會,審委會的成員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審計委員會 |
獨立董事 | 朱威任 | 召集人 |
獨立董事 | 陳忠仁 | 委員 |
獨立董事 | 陳俊忠 | 委員 |
獨立董事 | 張敬人 | 委員 |
年度工作重點彙整
- 審閱財務報告: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12年度以及113年第2季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核閱完竣,並分別出具查核、核閱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閱,認為尚無不合。
- 考核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審查了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以及管理層的定期報告。
113年度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證交法§14-5所列事項 |
113 年第1次 | 1.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V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此情形。
| ||
113 年第2次 | 1. 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 | V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此情形。 | ||
113 年第3次 | 1.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V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此情形。 | ||
113 年第4次 | 1.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 V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此情形。 | ||
113 年第5次 | 1. 修改113年度內部稽核之年度稽核計畫。 | V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此情形。 |
永續發展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 |||
職 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專業能力 |
召集人兼董事 | 林勇達 | 主要學歷: | 研發創新 |
獨立董事 | 朱威任 | 主要學歷: | 會計審計 |
獨立董事 | 陳忠仁 | 主要學歷: | 策略與創新管理 |
獨立董事 | 陳俊忠 | 主要學歷: | 競爭策略 |
獨立董事 | 張敬人 | 主要學歷: | 會計財務 |
一、113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1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召集人 | 林勇達 | 1 | 0 | 100 | 董事 |
委員 | 朱威任 | 1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委員 | 陳忠仁 | 1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委員 | 陳俊忠 | 1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委員 | 張敬人 | 1 | 0 | 100 | 獨立董事 |
二、 職權範圍:
1. 公司永續發展政策之擬定。
2. 公司永續發展方案之制定。
3. 公司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之檢討、追蹤與修訂,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4. 關注各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客戶、供應商、員工、政府、社區、媒體所關切之議題及督導溝通計畫。
5. 其他經董事會決議指示本委員會應辦理之事項。
三、 董事會督導情形:
於113年11月4日永續發展委員會及113年11月6日董事會向委員說明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年度風險管理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及進度),包含公司所面臨的風險類別、風險管理重點與風險評估,以及各風險類別管理權責單位對於所面臨之風險皆已採取適當之回應措施,並適當記錄風險管理程序及其執行結果,並通過修改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董事會聽取永續經營執行小組報告,針對目前執行情形及未來永續發展推動方向給予支持;另針對溫室氣體盤查、社會參與志工活動、環境守護、敬老扶持、教育扶助、利害關係人溝通等議題,董事會亦提出未來目標、策略訂定與各類建議事項。